攸县地税局煤炭行业核定征收显成效

时间:2011-08-18 00:00:00    来源: 攸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近年来,攸县地税局坚持“向税政要税源,向征管要收入”的思路,对煤炭行业实行所得税附征率管理,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行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规范核定征收的预征、结算方式略显成效
  ——精心测算,依法依据。根据税收征管法及所得税法定标准,结合周边县市征收情况,比对该县煤炭行业税收统征现状,经过深入每个煤矿调查,认真测算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等相关数据,充分考虑地区差异、纳税人承受能力、市场需求等因素,分地区核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及附征率。制定《攸县矿产资源行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实施办法》明确所得税附征率地区标准、计税依据、计算方式,测算调整年度,做到所得税附征率管理有明确依据和标准,同时为市场变动保留弹性空间,力求公平、公正,符合实际。
  ——深入宣传,征纳同心。早动手、早部署、早落实,深入宣传新征管办法,认真详细解说每条规定,充分听取纳税人意见和建议,积极争取纳税人的理解和认同,在工作上配合支持。一是集中宣传,召开煤窑企业新的征管办法座谈会,进行动员、宣传和辅导;二是媒体宣传,在电视台、网站上公布新征管办法;三是深入宣传,印发辅导资料,逐户发放到煤窑企业;四是争取当地党政支持,加强与各乡镇政府建账中心联系,按新的征管办法计算申报所得税。
  ——按月申报,督促入库。和所有煤窑签订了所得税核定征收协议和税库银划缴协议,每月申报征收期内提前三日提醒纳税人准备申报入库,每月28号前采用电话催报催缴和税管员上门催收的方式,督促企业按月申报,按时入库。今年1至7月份,煤炭行业所得税申报率、入库率均达到100%,为完成全年税收任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加强稽查,规范管理。每季度进行一次结算,多退少补,做到公平、公开、科学管理,对新征管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追踪检查,确保严格执行政策到位,对未按新征管办法申报缴纳所得税的单位和个人,列入重点稽查对象,杜绝一切征管漏洞。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地税局 荣赛青
   编:皮霜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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