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上午,株洲市优抚工作会议在茶陵县召开。株洲市各县区分管优抚工作的局领导,优抚股长参加会议。
本次会议旨在贯彻落实全省优抚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中央新出台的“三项优抚政策”工作,给部分年龄在60周岁以上,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给部分烈士子女和直接参与铀矿开采的军队退役人员发放定期抚恤补助。
会议指出,当前的优抚工作要彻底清理在乡老复员军人底数,要妥善处理不符合带病回乡定补条件但已享受补助人员问题,要坚决规范民政系统公务员评残工作,要认真解决安置工作遗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