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8月18日全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和《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安明电〔2011〕4号)精神,切实做好全县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工作,8月25日,茶陵县政府组织召开安委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全县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决定从8月25日起,历时一个月对全县所有乡镇(办事处)、行业(领域)的企业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此次隐患排查整治实行“企业自查、乡镇部门全面检查、县政府督查”的方式,分三个阶段即安排部署阶段、大排查大整治阶段、检查验收阶段。检查期间,各企业对自身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彻底的自查自纠;各乡镇(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内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县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和安全生产职责分工,深入到本行业(领域)进行全面的排查、整治;县安委组成专门督查组实行明查暗访等形式对全县各乡镇(办事处)、有关部门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并将督查情况纳入年度政绩考核和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评内容。
通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彻底排查治理一批安全事故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开创茶陵发展新局面提供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