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下午,从省人社厅传来喜讯:《炎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办法》和《炎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办法》已经省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同意实施。同时,要求我县"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正式出台后,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严格规范管理,提高经办服务水平,确保将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贯彻落实到位"。
据悉:"实施办法"出台后,县人社局将对各级经办人员进行政策和业务培训,同时通过动员会、座谈会、宣传栏、新闻媒体、手机短信、发放宣传单等形式,面向全县大力宣传相关政策,以确保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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