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至21日,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和省、市公路管理局贯彻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攸县公路局路政大队开展了为期三天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局工作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提高公路法治建设水平,促进该局公路事业科学跨越发展。

横跨公路的标语
——让《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进村入户、家喻户晓。每天出动宣传车辆10台次,组织大队人员在各个车站、市场,对广大市民、过往车辆司机和乘客发放了宣传单;对沿线乡镇办公室、国土城建部门发放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手册。共发放宣传单4000余份,手册200余本。在城镇集中区繁华路段、通过摆放展板及设置咨询台,播放宣传带等形式,寓教于乐,让社会各界广泛深入了解、掌握条例的内容、要求和规定。
——制作张贴宣传标语。按照交通运输部统一发布的宣传标语制作条幅、彩旗,在公路两侧等地张贴、悬挂宣传标语达20多条。 并在106国道1815公里 300米和1826公里 700米处左侧书写墙体标语二条,在106国道1805公里处制作了永久性跨路宣传标语一块。并利用LED显示屏进行滚动播放宣传口号,营造浓厚氛围。
——通过媒体大力开展专题宣传。全局通过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组织专题片宣传。邀请攸县电视台报道《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解读条例及宣传口号。

路政人员向司乘人员发放宣传单
通过宣传舆论引导、营造了良好氛围,切实增强了该条例的宣传效果,为公路保护、安全和畅通发挥积极作用。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公路局 毛利婷
编:皮霜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