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市物价局局长刘春生到茶陵县督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茶陵县副县长谭小华陪同督查。
市物价局局长刘春生一行先后深入茶陵县腰陂镇卫生院和思聪乡卫生院对基本药物价格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察和指导,并听取物价局负责人相关介绍,随着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现在茶陵县所有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及下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都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药品全部从省招标平台上采购,实行统一配送、统一经销结算。同时,这些药品被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内,报销比例高于其他非基本药物。
市物价局局长刘春生对茶陵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要进一步积极开展国家基本药物政策社会宣传,提高群众对基本药物制度的认知度,对制度的实施全程跟踪、监测、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各项制度严格落实;要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和公益意识,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合理、优先使用基本药物,确保让每个患者真正享受到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