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玉泉到茶陵县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

时间:2011-07-15 11:03:57    来源: 茶陵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7月13日至14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姜玉泉一行到茶陵县就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进行检查。茶陵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彭新军,县委副书记付访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尔胜以及颜定良、胡松田、郭渐雄等领导陪同检查。

姜玉泉先后深入到平水镇把集村、峰仙村、大地钨业、污水处理厂等地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实地察看,每到一处,姜玉泉都认真听取有关负责人的情况汇报,详细了解茶陵县环境保护工作的各个环节开展情况。

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彭新军就茶陵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关情况进行了汇报。近年来,茶陵县坚持把改善环境质量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途径,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突出齐抓共管,强化环保战略位置,建立污水处理厂等一系列的环保基础设施;突出环境优先,提升科学发展水平;突出宣传教育,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增强全民环保意识;突出创模重点,促进节能减排、重点领域污染治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工程,推进环境综合治理;突出城乡统筹,开展矿山生态整治、农村生态治理行动,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突出队伍建设,提高环保监管能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实现了“一增两降一稳定”的局面。

姜玉泉充分肯定了茶陵县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所取得的成效,同时要求茶陵县要注重环境保护的教育引导,形成保护环境观念;要注重重点领域的整治,改善环境现状;要注重全面保护生态植被,防止乱伐乱砍的现象;要注重严格执法,提升管理水平,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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