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玉泉检查茶陵县《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

时间:2011-07-18 00:00:00    来源: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来源截图

 7月13日至14日,湖南省株洲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姜玉泉一行在茶陵县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彭新军,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尔胜,县委副书记付访华,县领导颜定良、胡松田、郭渐雄等陪同检查。

 姜玉泉一行深入到平水镇把集村、峰仙村、大地钨业公司、污水处理厂等地,通过看现场、听汇报、问情况、查资料等,充分肯定该县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取得了良好成效。主要是在工作部署上优先考虑,责任考核上不断强化,经费投入上重点倾斜。做到了“七个突出”,即突出齐抓共管,着力强化环境保护战略位置;突出环境优先,着力提升科学发展水平;突出宣传教育,着力增强全民环保意识;突出创模重点,着力推进环境综合治理;突出城乡统筹,着力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突出民生为本,着力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突出队伍建设,着力提高环保监管能力。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姜玉泉主任要求茶陵县要注重环境保护的教育引导,形成保护环境观念;注重重点领域的整治,改善环境现状;注重全面保护生态植被,防止乱伐乱砍的现象;注重严格执法,提升管理水平,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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