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株洲市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市司法局法宣科科长曾柏仔率依法治市工作组来攸县,就我县前阶段推荐的省、市“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进行抽查,县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有关负责人陪同抽查。

市工作组成员正在县交警大队查阅有关资料
县工商局城关工商所、县消防大队、县劳动局监察保障大队、县交警大队法宣股四个单位是本次抽查的对象。市工作组成员通过听汇报、看现场、查看资料等形式对上述单位进行了抽查。在情况反馈会上,市工作组对我县开展的创建“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活动给予了较高评价。他们认为,攸县各行政部门在争创“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活动中有特色、有亮点。一是领导重视,创建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二是各单位能够对照“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的标准和要求,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规范内部管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得到了很大提高;三是抽查的单位在工作中能够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法治化管理的规章制度健全,并且得到了落实。同时,市工作组希望攸县在创建“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活动中做到三个结合,即:创建与普法,加强部门法律法规的宣传;创建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加强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的执法力度;创建与服务相结合,文明、热情、高效执法,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攸县的依法行政工作。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图:司法局
编:皮霜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