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埠媒体话攸州】湖南省攸县检察院:三个规定动作

时间:2011-06-22 00:00:00    来源: 攸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外埠媒体话攸州】湖南省攸县检察院:三个规定动作
攸县人民检察院班子成员在研究工作(本网资料图)

“我们院领导班子有,即站成标杆、握成拳头、俯下身子。”湖南省攸县检察院检察长王友武这样告诉记者。据了解,该院党组始终把抓党组织建设工作当做一件大事,但凡要求干警做到的,党组成员首先带头做好,以实际行动叫响“向我看齐”。
  “院党组确定每月前5日为党务公开日,通过设立党务公开意见箱、开通群众监督热线电话、领导接待来访群众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和落实,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群众的诉求。”该院政工科科长王正良说。
  2010年5月,该院党员干警罗赐福在开展进农村下访活动时,攸县皇图岭镇一农民刘某反映,十年前其同乡陈某购买东风汽车,请其向银行作担保。后来陈某因生意亏本、家境困难一直无力偿还借款,司法机关也无法对其强制执行。
  刘某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也并不乐观,子女在读书,还有年老的双亲需要赡养。了解到这一情况之后,罗赐福主动与乡政府一起找来双方当事人当面处理好了这起民事纠纷。
  在党员干警开展“慈善日日捐”活动中,该院每名党员干警每天从工资中拿出一块钱捐给慈善组织,帮助困难群众家庭解决实际问题。反贪局党员干警在办案走访时得知攸县网岭镇易武中两兄弟先后考上重点大学,却因家庭贫困无法就读的情况后,反贪局支部立即主动与其联系,热心资助两兄弟圆了大学梦,并承诺将一直资助他们完成学业。
  “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时,我们坚持‘四个必查’:侵害民生的案件必查,群众联名举报、反响强烈的案件必查,群众实名举报的案件必查,群众权益受侵害的案件必查。”王友武说。据统计,2008年以来,该院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73件92人,其中处级干部8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上千万元。(本报记者汤维骏 通讯员张媚)

  稿源:检察日报
  编辑:晓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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