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5-12 00:00:00 来源: 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在"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在区划调整新形势下,株洲县围绕惠民、利民工程,以实现省先进单位"四连冠"为目标,以"三个一"为指导思想,确立新的高度,提出新的举措,确保2011年株洲县为民办实事工作如期按质按量完成。
一、要把为民办实事摆在第一位置,狠抓重点。
株洲县要求各级各部门站在全县经济发展全局的高度,站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高度,把为民办实事工作摆在第一位置,切实增强为民办实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是把为民办实事作为改变城乡面貌的客观要求。为民办实事项目,大多与城乡基础建设紧密相连。各级各部门以为民办实事项目为契机,服务城乡,贡献城乡建设。全县必须加快县城提质扩容,创建省级卫生县城,作为改变城乡面貌的工作重点。不断改善农村道路、电力等基础设施。注重今年为民办实事工作涉及到的城乡居民保障全覆盖工程、城乡保障性住房、社会养老福利中心、乡镇中心幼儿园和合格学校、医疗体制改革、中心医院、饮水安全工程、农贸市场示范工程等建设。
二是把为民办实事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办好民生实事,是造福于民、为民谋利,促进社会和谐的实在工程。株洲县要求从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抓起,从群众关心的柴米油盐、衣食住行的"小事"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千方百计做好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情,一桩桩、一件件,扎扎实实地办好。
三是把为民办实事作为检验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的试金石。政府一切工作的出发点是服务人民,落脚点是谋利人民。人民是政府工作绩效的受益者也是最高评价者。实事工作办得好不好,群众满意与否,直接体现各部门各单位的执政水平的高低。因此,株洲县要求各级各部门不管工作遇到多少问题、不管实事过程有多艰难,都要做到决心不变、要求不降、力度不减、高效实施,确保实事项目按时如质如量完成。
二、要把为民办实事作为第一责任,狠抓落实。
株洲县要求各级各部门今年站在树立党委、政府优秀形象的高度,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把保障民生作为最大责任,把改善民生作为最大政绩,继续加大领导力度,全力做好各项民生工作。
一要强化领导责任制。强化 "一把手"工程,按照"一件实事、一个方案、一名领导挂帅、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原则,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特别是各主要责任单位要抓好项目实施中的组织、协调、落实工作。对一些大的建设项目,联点县级领导要组织专题研究,采取联合办公、集中办理的方式,加快工作进度,确保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要强化督促检查。加强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督查。对各项实事任务将不定时、突击式的督查督办。加强政府办、实事考核办专项督查,增加督查次数,加强督查力度,促进实事有效落实。拓宽监督渠道,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虚心听取社会各界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推动为民办实事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三要深化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先争优为契机,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促进全县为民办实事工作。公开承诺树诚信,以诺践行,以实际行动尽最大努力创建先进单位、争当优秀党员。
三、要把为民办实事作为第一工程,狠抓实效。
为民办实事是惠民、利民工程,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将其作为第一工程,高度重视,高度关注,确保如期如质完成任务。
一是要加强资金优先调度。要采取多种形式筹集项目建设资金,既用好"口袋里的钱",又确保"脑袋里的钱"补充,为实事办理工作提供资金保障。财政部门要确保为民办实事资金优先安排、足额配套,及时拨付到位。
二是确保质量安全第一位。安全第一。加强质量监督与检测,确保不弄出"豆腐渣"、"形象工程",保障为民办实事工程质量,真正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特别是农村公路建设、廉租房建设、乡镇卫生院改扩建等项目,要实行公开招标,严格监管,坚决杜绝出现不达标、不合格的劣质工程,努力做到建成一个,投入使用一个,发挥效益一个,真正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
稿源:县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