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全面推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

时间:2011-05-12 00:00:00    来源: 攸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从今年起,攸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在全县推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每年一评,一经评定获得A级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和B级劳动保障诚信合格单位,县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颁发荣誉匾牌,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今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求职者求职时就可以先看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诚信等级再决定。
  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主要包括下列内容: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签订率、遵守和履行情况;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劳动用工备案情况;遵守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支付情况;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别保护规定、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遵守职业培训制度、技术工种持证上岗规定的情况;依法建立劳动保障规章制度情况,以及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情况。重点考核四个指标:劳动合同签订率、社会保险参保率(包括养老、医疗、工伤)、社会保险缴费率、劳动用工备案制度执行情况。劳动保障诚信等级分为A、B、C三级,A级为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B级为劳动保障诚信合格单位,C级为劳动保障失信单位。
  为激励企业参加劳动保障诚信评价活动,树立讲诚信的社会形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劳动保障诚信等级单位实行分类管理。对A级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在无举报投诉前提下,免下年度劳动保障日常巡查,专项执法检查以自查为主,优先取得劳动保障有关的评优资格,优先享受有关政策优惠。对B级劳动保障诚信合格单位,按劳动保障行政管理执法检查要求,进行正常管理和检查,指导和帮助用人单位提升诚信档次。对C级劳动保障失信单位,则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实行跟踪监督,每年安排不少于两次的巡视检查,并将检查情况通报有关部门,与企业评先评优、资质晋升、年检年审、享受有关政策优惠等挂钩,必要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并报县政府办公室备案。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劳动局
   编:晓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