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正式出台

时间:2011-05-18 00:00:00    来源: 攸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近日,《攸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正式出台,旨在加强攸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确保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实施。其《办法》主要内容有:
  ——资助对象及标准。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分为三档:一等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二等助学金每生每年1500元,三等助学金每生每年1000元。
  ——助学金申请评定。在秋季学期开学一周内,学生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填写《攸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同时提交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在收到申请后,由学校领导、班主任和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对相关材料进行认真评审,拟定受助对象,并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监督。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学生、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的学生、孤残学生、革命烈士子女优先考虑。
  ——受助对象的确定。评审结果无异议后,由学校填写《攸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明细表》,加盖印章后报送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最终由县财政局、教育局审批。助学金通过“一卡通”的方式发放到受助学生。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财政局
   编:皮霜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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