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先争优】检徽在党旗下闪耀——记攸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党总支

时间:2011-05-30 00:00:00    来源: 攸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按语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90华诞大庆之年,又是攸县实施“‘三大战役’当先锋,‘五年倍增’争一流”攻坚之年。为此,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本网联合开展相关系列宣传活动,并在政务站开设“创先争优”栏目,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宣传报道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旨在营造推进全县科学跨越的良好舆论氛围。

检徽在党旗下闪耀
——记攸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党总支

  连续三年综合考核成绩名列省、市前茅;
  多次被评为省、市优秀基层检察院;
  2011年,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是什么让一个基层检察院获得如此多的荣誉?

【创先争优】检徽在党旗下闪耀——记攸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党总支

  党组织就是增强凝聚力,激发党员活力、创造力的战斗堡垒,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攸县人民检察院党总支在不断前进的过程中,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抓手,举全院之力,集干警之智,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切实做到“四个在心中”(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正义在心中、法在心中),永葆检察队伍的政治本色。一个个闪光的荣誉,见证了县检察院党总支锐意进取、奋力前行的发展轨迹,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为党旗增添了一缕亮丽的色彩。

抓学习   带队伍  强素质  

  检察院党总支经常组织党员干警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定理想信念。一是通过重温入党誓词、重读红色经典等活动,对每一名党员干警进行生动深刻的革命传统和理想信念教育,从思想深处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二是通过召开报告会、座谈会、研讨会,使广大检察干警进一步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切实做到“四个在心中”。同时,采用多形式的教育培训方法提高干警的业务文化素质,注重学以致用,加强对干警的法学理论、业务能力的培训,切实提高干警的法律监督能力。一是重视学历教育和司法考试。大力支持干警参加各种学历教育和司法考试,对于获得本科学历、硕士研究生学历,通过司法考试的,分别给予奖励。二是重视业务培训。切实加强干警的教育培训,共有51人参加了上级机关举办的各项技能学习和业务培训。

强措施   重履职  上水平

  检察院机关党总支在工作中切实加强、完善和落实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措施,不断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打击、监督、教育、预防、保护等检察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平稳发展。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第一责任,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对危害社会稳定、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严重经济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依法从重从快打击。 2010年,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226件354人,批准逮捕198件29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31件485人,起诉282件424人。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高度重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执法办案中的运用,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认真开展释法说理、心理疏导等工作,把办案的过程变成昭示法理、阐明事理、沟通情理的过程。在审查批准逮捕和审查起诉中,坚持和谐司法,推行人性化办案,对主观恶性不深、情节较轻的初犯、偶犯等案件,依法从宽处理。一年来,对 56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构罪不捕决定;对20名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其中15名犯罪嫌疑人通过刑事和解方式实现案结事了。全年成功息诉民事行政申诉案件6件。   突出查办严重侵害民生民利的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中的职务犯罪案件。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在一些容易引发社会矛盾、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和系统,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扎实开展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工作。如查办了一批贪污挪用支农惠农补贴案件、司法领域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同时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做到办案不影响正常的办公、生产。 2010年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27件31人,开展预防调查15次、犯罪分析9次、警示宣传教育15次、预防咨询19次,发出检察建议书18份。

夯基础   树形象  促和谐

  近年来,机关党总支树立正人先正己、监督者必须接受监督的理念,强化内外部监督,强化自身管理,确保廉洁、公正、规范、文明执法。在规范执法行为工作中,该院主要通过推行预安销号制度、规范办案流程、建立检查考评制度等措施,规范了办案程序、办案纪律、办案行为和办案内容,增强了全员规范办案的意识和责任心。始终坚持立足检察职能,努力把各项检察工作融入到三项重点工作的总体格局,注重把社会矛盾化解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注重促进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工作,尽力化解社会矛盾。一是依托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建立检察机关办案与人民调解对接工作机制,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执法办案的全过程。二是积极开展检察服务进村居(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试点活动,规范村干部依法办事,教育青少年懂法学法,引导企业守法经营。三是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监督。健全检察机关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全县监外执行人员建立数据库。全年受理各类举报、来信来访 58件,刑事申诉案件6件,办理省、市人民检察院交办案件12件,接待来访群众85人次,成功息诉重复上访案件5件,继续保持涉检赴省进京上访“零记录”。举报中心接待室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文明接待室”。   切实加强诉讼法律监督,着力促进公正廉洁执法。进一步加强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情形的监督,切实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问题。对量刑不当案件依法提出刑事抗诉。依法开展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积极开展公益诉讼;依法开展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突出打击牢头狱霸,有效维护了刑罚执行环节的司法公正。全年监督侦查机关立案 3件4人,追捕9人,追诉19人,对个别量刑不当案件提出刑事抗诉;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7件,查办监管场所职务犯罪案件3件4人,纠正减刑、假释提请不当案件53件53人。   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建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社会调查和回访帮教制度,在办理在校学生犯罪案件中,针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初犯偶犯,犯罪嫌疑人能及时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一般不予批捕、起诉,并跟踪了解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现实表现、思想动态。建立服刑人员家庭困难档案调查制度,维护服刑人员依法申请减刑、假释的合法权益。全年进行回访教育的 5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均没有出现再次犯罪的情况,其中1名重新回到学校学习并考上大学;让15名符合减刑条件但因家庭经济困难不能全额缴纳罚金的罪犯得到了减刑。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图:王 政
   编:创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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