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刚结束的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会议上,我县被授予“2010年度治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先进单位”光荣称号,这是继2009年后再次获得该项殊荣。
2010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全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健全服务机制,使全县经济发展环境更加优化。一是对全县工业企业继续实施“特别保护期”政策。实行不检查、不罚款、不收费、不关停的“四不”政策,清理和规范部门对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确需收费的按不超过最低标准的50%收取。二是建立健全了县、乡、村三级优化环境联动网络机制。试行“企业宁静日”制度,实行企业检查报批备案制度和年初报送检查计划制度,有效的杜绝了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和随意检查现象的发生。三是加大了调处企业矛盾纠纷力度。利用县政府网站政民互动栏目和县长热线平台,畅通投诉渠道,为企业及时协调处理各种矛盾和纠纷。今年以来,共受理调处企业投诉6起,调处企业矛盾纠纷20余起,调处率达100%,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县优化办联合县监察局等行政执法部门,全力协调全县重点交通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难点、重点问题,为重点工程建设保驾护航。
(责编:廖常书 监审:彭新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