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环境监测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时间:2011-04-14 00:00:00    来源: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来源截图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和《攸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攸办发[2007]5号的文件精神,为吸纳优秀人才充实队伍,攸县环境监测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同意,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名。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进行。只要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及化工、化学、土地资源专业毕业,具有大专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人员都可以报名。考务工作由人事局牵头组织协调,监察部门全过程参与监察,确保公开、公正、公平,考务工作人员从组织、监察、人事、编办、本单位抽调。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正式聘用人员人事档案归口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实行人事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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