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房产管理局集中学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时间:2011-03-03 00:00:00    来源: 攸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3月1日,攸县房产局局务会班子成员,二级机构负责人以及拆迁办、棚户区改造办等全体工作人员,在局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90号)进行了专题学习。

攸县房产管理局集中学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在学习会议上,县房产管理局局长左桐林强调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征地拆迁管理,妥善处理城市发展和征地拆迁的关系,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他要求大家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细致地学习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正确理解和把握该条例的主要精神,并以此为契机,及时完善工作机制,把工作方式和工作思路统一到该条例上来,花大力气化解征地拆迁中的矛盾纠纷,妥善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该新条例已于2011年1月21日由国务院正式公布并施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宣布废止。新条例更加公开透明,注重公众参与;规定了房屋征收是政府行为,政府是征收补偿主体;在征收补偿价格上,明确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取消了行政自行强拆等等。在学习中,全体与会人员一方面逐条逐句地学习条例原文,对有关条文进行讨论交流,加深印象;另一方面,采用与原先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相对照的方式,对现行条例的新规定、新要求、新思路、新方法等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把握。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图:县房产管理局
   编:杨婷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