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招投标局以廉促公,夯实工作底气

时间:2011-03-07 11:08:13    来源: 茶陵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为落实县委、县政府“六带头、八不准”规定,进一步规范干部行为,改善服务质量,树立廉正形象,巩固和提高招投标工作的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县招投标局从社会关注的热点出发,认真排查“漏洞”,制定并推行“六严禁”规定,以廉促正,以正促公,夯实工作底气。

“六严禁”规定的主要内容为:一是严禁接受投标人的请吃、礼品和其他一切财物;二是严禁本人或主要亲属参与投标活动和中标项目的经营;三是严禁参与或协助投标人假借资质、围标、串标、违法分包、转包等违法违规活动;四是严禁为投标人编制或审核投标文件、提供报价咨询、报名情况和其他应保密的信息;五是严禁违规为投标人报名、资格审查、缴纳投标保证金或在执法稽查中为中标人违规违法行为打招呼;六是严禁违规设障,故意刁难招投标人。

为确保“六严禁”规定落实到位,县招投标局制定了严厉的违规处罚办法,并通过电子公告屏、办公座位牌、开标会议等形式面向社会广泛宣传,设立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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