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1年2月22日在攸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攸县人民法院院长 邓国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攸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
2010年,我院按照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法院工作报告》,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审执职能,为实现我县“五年倍增、争创一流”工作目标和“四大战役”的顺利推进作出了积极贡献。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902件,审(执)结2850件,结案率98.2%,同比分别上升6.2%、14.7%和5.9%。
一、依法履职,主动服务全县工作大局
——发挥打击职能。刑事审判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托严打“十类犯罪”、量刑规范化、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社区矫正、法制授课等工作,着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20件541人,其中“十类犯罪”案件205件391人;参加公捕公判大会3次,依法对文某等21人寻衅滋事、故意杀人、非法拘禁等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嚣张气焰;加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工作力度,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93%;上门走访、帮教非监禁刑人员156人,到长鸿中学等学校进行法制讲座5场次,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营造和谐氛围。民商事审判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 的原则,切实促进矛盾化解。通过全面推行“五个切入点”、“五步”和“三不、三坚持”调解法,提升法官的调解水平。参与“三调联动”网络建设,与人民调解在制度、人员、工作上充分对接,实现调解效应最大化。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945件,调解结案1303件,撤诉283件,调撤率达81.5%。到村组社区等基层组织指导、协助调解纠纷128起,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或执行62次,委托送达法律文书48次。
——深化监督职能。行政审判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的方针,注重协调解决纠纷,建立和谐行政关系。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积极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规定。在行政诉讼和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中引入全程协调服务,通过个别劝解、集中劝解等方法,促成双方和解,确保和谐结案。全年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20件,结案20件,协调撤诉达16件。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252件,开展了“为全县计生工作提供法律保障”专项服务活动,先后3次组织干警赴广州、深圳等地执行计生非诉案件98件,征收社会抚养费381万元,保障了计生国策的落实。
——维护司法权威。执行工作坚持“五到位,三穷尽”的原则,结合“三无”先进法院创建和委托执行专项清理活动,加大清积工作力度,有效缓解执行难。建立分权制约、执行考评等机制,全面推行执行听证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和基层组织代表参加执行听证8场次,开展集中执行活动3次,召开执行兑现大会1次,当场兑现标的120万元。加大执行威慑力度,对12名妨害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予以拘留,对6个拒不履行或拒不协助法院执行的单位处以罚款。全年共执结案件313件,同比增加53件,涉案标的2606万元,净执结率和标的兑现率均为100%,维护了司法权威,弘扬了诚信正义。
二、突出为民,努力提高审判服务水平
——创新便民举措。推出院刊《攸县审判》,打造全新的沟通、服务平台。加大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力度,设立了当事人休息室、导诉台,添置了复印机、饮水机等,印制诉讼指南40000份,尽力指导当事人诉讼,方便当事人诉讼。完善窗口功能,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异地立案89件,在立案阶段调解案件150件。组织巡回审判活动16次,审结案件356件;设立假日法庭、田间法庭、圩场法庭、夜间法庭等特色法庭,审结案件126件;开展巡回法制宣传、大走访活动8次,发放资料35000份,收集意见和建议800余条,受到了群众的普遍好评。网岭法庭的便民服务还得到了市委政法委的高度评价,该庭被确定为全市政法干部培训班现场教学点,其做法被刊登在《人民法院报》上,予以推广。
——加大救助力度。注重对病残群众、下岗职工、妇女、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保护,开展专项维权活动4次,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刑事被告人指定辩护15人次,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上门兑现执行款物8次,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给予司法救助30余万元。对所有的劳动争议案件一律免收诉讼费用,并优先受理、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如民一庭仅用2天时间就对刘某等30余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一案调解结案,及时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狠抓信访维稳。积极开展集中清理信访积案、集中化解进京重复访活动,严格落实“四定一包”责任制,完善“层层负责、终身负责、错案追究”机制,通过判后答疑、信访听证和委托社会中介组织处理等方式,妥善处理涉诉信访,有效防止和减少涉诉信访。全年共接待信访群众396人次,召开信访听证会7场次,化解信访老案16件,有力地维护了辖区社会稳定。
三、落实制度,构建科学高效管理机制
——发挥班子作用。班子成员带头办案、带头调研、带头遵规守纪、带头创先争优。班子成员共审结疑难复杂案件48件,撰写调研材料16篇,较好地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
——严格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庭室工作预安销号通报、庭室负责人及承办法官问责、临聘人员管理等制度,全面规范干警行为。认真落实县委关于绩酬挂钩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了绩效考核工作管理办法,全年干警之间绩效分差最高达到了3000分。兑现绩效奖惩,专门安排考核靠前的8名干警赴外地学习考察,激发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全年民商事案件调解率同比上升4.1%,一审上诉率减少19%,平均审理周期减少3.8天。
——严控案件质效。加强对案件质量的监控,围绕“一般环节重点查,重点环节全面查”的原则,坚持承办人自查、庭室互查以及庭长、主管院长抽查和审管办“一案一评查、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讲评”的案件质量管理制度,通过内定审限、审限跟踪、临界警示、催办督办等举措,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2010年,我院案件优秀率达96.8%,在全市基层法院案件质效评查中进入前三名。
四、强化素质,打造公正廉洁司法队伍
——提升司法能力。强化岗位练兵,组织开展了法律知识培训、庭审技能竞赛、审判实务研讨、法律文书评比等学教活动9场次。安排26名干警参加上级法院的培训,组织中层以上干部赴长沙天心区法院、浏阳市法院等优秀法院考察,学习队伍管理、审判管理先进经验,有效地提升了全院干警的业务素质。2010年,我院干警王蓉蓉制作的刑事判决书在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中荣获一等奖,办公室、刑事庭在中院对口考核中名列第一。
——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强化接受监督意识,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听审、评议案件6场次,先后3次专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民商事审判、执行工作和法院工作报告半年执行情况。及时完成人民陪审员换届工作,增选人民陪审员20名。
——严守审判纪律。坚持回避制度,对从事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的法官配偶、直系亲属登记造册。严格执行各项禁令,专门出台“文明用语十条”,强化干警群众意识。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回访案件当事人、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律师185人次,开展专项检查4次,办理群众投诉46件。
各位代表,2010年我院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这是县委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监督的结果,也是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向关心、理解、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在解决执行、信访等难点问题上,工作机制有待完善,工作成效不够明显。二是个别干警的工作责任心有待加强,服务态度有待改善,工作水平有待提高,不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三是近年来,我院法官调出去的多,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四是“两庭”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依然面临较大的经费压力。针对以上问题和困难,我们将正确对待,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改正。恳请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和委员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注和支持。
(二)
2011年,我院总的工作目标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准确把握县“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精神实质,大力弘扬攸县精神,努力创先争优,为我县科学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充分发挥职能,进一步服务工作大局
一是凸显打击职能。刑事审判要始终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继续深入开展打击“十类犯罪”活动,确保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实现与职能部门、社区、村组的有效对接,确保矫正效果。
二是实现调解效应。民商事审判要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牢固树立“调解就是高质量审判”思想,将调解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进一步做活做强“三调联动”工作,积极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及时化解各种纠纷,促进和谐司法。
三是和谐行政关系。行政审判要加强监督和协调,主动服务中心工作和重点工程。加大行政诉讼的宣传力度,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规定》,全面加强行政诉讼案件的协调和解工作,有序推进行政审判。
四是提高执行质效。执行工作要完善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优化职权配置,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效率。充分发挥执行工作联动机制作用,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人大、政府、政协的监督、支持,争取有关单位和部门的配合,力克执行难案。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公开曝光、发布限制高消费令等手段,敦促其自动履行。
二、高度关注民生,进一步确保司法效果
一是落实服务举措。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认真开展巡回审判活动,继续开设特色法庭,减轻当事人诉累。紧贴群众的实际需求,进一步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不断丰富立案方式,拓宽诉讼服务渠道。加大立案调解工作力度,从源头上抓好司法为民,让更多的群众享受到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二是彰显人文关怀。继续落实各种惠民举措,认真执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维护经济困难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进一步落实《司法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加大对刑事案件被害人、信访案件申诉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的救助力度。
三是化解信访难题。落实信访责任,加强诉讼风险提示和信访风险评估,严格执行“四定一包”,继续采用定期通报、限期完成等信访处置制度,全力化解信访积案。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加大调解力度,提高审判质量,推行错案追究机制,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
三、强化管理监督,进一步维护公平正义
一是加强审判管理。严格执行逐案评查制度,定期通报庭室、个人的办案质效。落实奖惩措施,强化干警责任。完善审判流程管理体系,积极探索事后补救与事前预警相结合的案件质量监督机制。明确审执各环节的权限和期限,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
二是主动接受监督。认真组织开展人大代表听审评议案件活动,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基层群众见证案件执行。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主动向人大报告大案、要案的处理情况,虚心接受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三是推进阳光司法。切实加强司法公开,继续办好一网一刊,不断拓宽宣传渠道。尝试建立执行案件通报制度,要求执行法官定期向申请人通报执行进度。大力加强文书上网工作,适时启动“法院公开日”活动,主动将法院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
四、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整体素质
一是注重文化建设。继续加强基础建设,积极争取启动审判综合大楼建设,改善司法条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科学量化干警工作任务。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创先争优等主题活动,进一步强化干警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激发广大干警的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增强队伍凝聚力。
二是突出能力培养。以学习型法院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政治、业务学习,继续开展“学习竞赛日”等学教活动,积极开展走访调研、学习交流等活动,努力提升干警执法办案能力。
三是强化监督制约。狠抓干警纪律作风建设,适时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组织干警学习《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法官行为规范》。对存在的问题绝不护短,坚决查处到位、坚决整改到位,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扎实推进廉政建设,通过警示教育等活动,常敲廉政警钟。加强对重点岗位、重要环节和重大事项的监督,健全干警违法违纪预警和惩戒机制,确保司法廉洁。
各位代表,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我们将在县委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下,以更饱满的精神、更务实的作风和更有力的措施,圆满完成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为实现我县“五年倍增、福民强县”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附名词解释:
1、“三个至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
2、“三项重点工作”: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
3、“五个切入点”调解法:以当事人的争议焦点为切入点;以当事人的过错行为为切入点;以当事人的亲朋关系为切入点;以当事人的心理特点为切入点;以当事人的错误认识为切入点。
4、“五步”调解法:即时调解、预约调解、上门调解、庭后调解、执行和解。
5、“三不、三坚持” 调解法:当事人思想不通不急躁、思想反复不灰心、有过激言行不指责;坚持以法官真情打动当事人、坚持以亲友和基层组织劝导当事人、坚持以法律事实说服当事人。
6、“五到位,三穷尽”原则:执行措施到位,证据材料到位,法律程序到位,思想疏导工作到位,案件跟踪到位;穷尽执行措施,穷尽执行线索,穷尽执行财产。
7、“四定一包”:定时间、定人员、定领导、定责任、包案处理。
8、刑事量刑规范化:“规范裁量权,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简称“量刑规范化”),是中央确定的重要司法改革项目,也是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的重要内容。最高人民法院从10月1日起在全国法院全面试行刑事案件量刑规范化改革,目的在于进一步规范量刑活动,规范法官裁量权,同时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引入量刑建议,增强量刑公开性与透明度。
相关链接:攸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攸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稿源:攸县人民法院
摄影:洪剑伟
编辑:攸县公众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