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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陵县开展淘汰落后产能 促进节能减排工作
时间:2011-02-28 00:00:00 来源: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来源截图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淘汰落后产能的系列政策,加快推进淘汰落后产能、促进节能减排工作,推进炎陵县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今年,炎陵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发改局、环保局、物价局、水电局、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淘汰落后产能、促进节能减排工作的通知》,在全县开展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行动。 此次工作重点为逐步淘汰炎陵县铁合金行业中淘汰类的产能,通过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严格市场准入及项目审查,落实国家差别电价政策,调整资源性产品价格,强化税收杠杆调节等综合措施,开展淘汰落后产能和节能减排工作。同时,将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对未按规定期限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吊销排污许可证,各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投资管理部门不予审批和核准新的投资项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予批准新增用地,相关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生产许可,已颁发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要依法撤回。对未按规定淘汰落后产能、被地方政府责令关闭或撤销的企业,限期办理工商注销登记,或者依法吊销工商营业执照。必要时,政府相关部门可要求电力供应企业依法对落后产能企业停止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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