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司法局组建全市首支专职人民调解队伍

时间:2011-01-17 00:00:00    来源: 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为有效落实调解优先的原则,促进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和人民调解效能的发挥,株洲县司法局率先在我市县级三调联动领域建立专职人民调解队伍。  2010年4月6日,株洲县司法局与2名具有多年法律工作经验的政法系统退休干部签订了专职人民调解员聘用协议。协议约定:专职人民调解员以渌口镇派出所人民调解室为主要工作场所,兼顾县法院人民调解室、县检察院人民调解室的人民调解工作,做到有案必调、有调必果;专职人民调解员待遇为底薪600/月,另每调解一个案件补助10元;专职人民调解员不得向纠纷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不得为经调解的纠纷当事人提供诉讼代理。翌日两位专职人民调解员便到岗并开展工作。  专职人民调解队伍的建立,标志着我县人民调解工作步入了“人员职业化、工作专业化、待遇工薪化”的新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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