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眸2010:攸县新农合工作稳步推进

时间:2011-01-27 00:00:00    来源: 攸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编者按:刚刚过去的一年是“十一五”的收官之年,也是我县实现“五年倍增,争创一流”目标的跨越之年。在攸县县委和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团结一心,瞄准了“继续实施‘四大战略’,全力打好园区攻坚、城市提质、旅游开发‘三大战役’,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明确了‘民众幸福指数提高、城镇建设管理提质,经济社会发展提速”的总体要求。在实现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创造了不少令人瞩目的业绩,取得了许多不同凡响的成就。回眸2010年,旨在总结过去,展望未来。为此,本网特将从部分单位或行业采写、报送来的经验或做法,予以报道,以飨网友。  

攸县新农合工作稳步推进 

   2010年攸县新农合工作坚持以为民、便民、惠民的服务理念为宗旨,以舆论宣传、优质服务、监督管理、队伍建设为重点,参合率由2007年的89.9%,提高到96.7%,综合补偿率由2007年的32%提高到51.26%,次均补偿由2007年的973元提高到1399元。实现了“农民得实惠、政府得民心、卫生得发展”的共赢局面。

  基金运行平稳安全,参合农民得实惠
  2010年,全县共有639827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体参合率为96.7%;全年共补偿71084人次,补偿金额7520.5万元,基金使用率为83.95%,受益面为11.10%,统筹地区内综合补偿率为63.34%;全面完成为民办实事等各项考核指标。其中住院补偿47702人次,补偿金额6676.4万元,次均补偿1399元;分娩定额补偿6100人次,补偿金额308万元;普通门诊补偿9589人次,补偿金额48万元;特殊重大疾病门诊补偿680人次,补偿金额188万元;狂犬疫苗接种等补偿7013人次,补偿金额300万元;有6人达到6万元封顶线。

  加大宣传力度,创新筹资模式
  针对筹资工作中的重点、难点,我县全面铺开2011年协议筹资工作,针对新的筹资模式,编印了宣传资料及一封信发放给农户,并在县电视台开设了政策宣传专栏,对新的筹资模式大力宣传,引导农民认识协议筹资的好处,积极配合,并自觉主动参合。各乡镇迅速行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措施,全力搞好协议筹资工作。去年6月,副县长谈湘旭率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县信用联社等单位相关同志到部分乡镇调研新农合筹资工作,有力促进了筹资工作的进展。目前,有643868人参加了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6.4%。

  调整完善方案,不断提高参合农民受惠度
  调整完善补偿方案。2010年,统筹资金标准由100元提高到140元,我县对2010年补偿政策进行完善和调整。一是提高住院补偿比例。乡镇定点医疗机构由70%提高到75%,县级定点医疗机构由60%提高到65%,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由45%提高到50%,省级定点医疗机构由35%提高到40%;二是提高封顶线。封顶线由上年的3万元提高到6万元;三是启动门诊统筹补偿工作。我县从今年1月1日起,启动了乡镇级门诊统筹补偿工作。门诊统筹补偿不设起付线,补偿比例为30%,以户为单位,按户参合人数乘以16元为每户封顶线,实行整户封顶,户内通用;四是调整特病门诊补偿比例。门诊透析患者的补偿比例由35%调整到40%,年最高补助标准由1.8万元调整到2.5万元。
  启动农村儿童先心病免费救治工作。根据《湖南省农村儿童先心病免费医疗救治试点实施方案(暂行)》文件精神,我省启动农村儿童先心病免费医疗救治,对符合条件的患有先天性室间隔缺损、房间隔缺损和动脉导管未闭三种疾病的农村1—14岁儿童进行免费救治。该办广泛宣传,积极做好申报工作,全年申报31人,15人已做先心病免费手术。
  进一步做好“白内障患者复明行动”工作。在上年白内障患者复明行动取得较好成绩的基础上,我县继续与市天元区人民医院合作,排查白内障患者200余人,全年有149人做了白内障复明手术,补偿11.92万元。
  开展了白血病追补工作。根据省卫生厅下发的《关于开展对农村儿童白血病患者住院医疗费用进行追补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与患儿家庭和定点医院的联系,已对我县3名符合条件的白血病患者进行追补,追补金额为2.53万元。
  启动县外定点医疗机构直补工作。为方便参合农民住院费用补偿,提高新农合管理服务水平,防范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我县今年启动了部分县外定点医疗机构直补工作,目前已启动省儿童医院、株洲市中医院、株洲市凯德微创医院8家等定点医疗机构直补工作,去年11月还组织工作人员到市级直补单位进行现场督查,切实做好直补工作。今后将进一步扩大直补范围,让我县参合农民享受便捷的服务,也为加强省市定点医疗机构监管提供了条件。

  强化监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一是强化基础管理。以提高参合率、补偿率、满意率为目标,不断完善相关制度,规范补偿程序;二是严控新农合相关指标。对超次均费用、超比例用药、滥检查、滥收费四项惩戒实施基金扣减监管,切实降低就医成本,提高基金运用效率;三是强化监督管理。成立一支稽查队伍,把握查房、查费两个关口,加强日常监督巡查;四是完善资料复审制度。邀请定点医疗机构业务能力强,个人素质高的临床一线医师对部分病历进行会审。五是严格责任追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经治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从严处理相关责任人。

  调整2011年新农合补偿政策
  农村五保对象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全免。从2011年1月1日起,我县农村五保对象在县、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基本医疗费用由新农合基金和农村医疗救助资金承担,新农合补偿比例为:乡镇定点医疗机构为85%,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为75%,新农合补助后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在农村医疗救助资金中统筹解决。
  调整门诊补偿政策。门诊统筹补偿由2010年的16元/人增加到22元/人;并在乡镇卫生院开展门诊统筹补偿的基础上,启动村级卫生室普通门诊补偿工作,扩大门诊补偿点,方便参合农民。
  调整国家基本药物补偿比例。我县于2010年12月29日在乡镇卫生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所有药品实行零差价销售。对在乡镇卫生院住院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307种)和《株洲市增补基本药物目录》(88种)中的药品,补偿比例提高到85%。
  调整椎间盘突出患者补偿范围。2010年对椎间盘突出病人,纳入补偿范围的只限于手术治疗或消融治疗,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及社会各界的建议,从2011年起,将经CT、核磁共振等辅助检查确诊、非单纯理疗性质的椎间盘突出病人住院医疗费用纳入补偿范围。
  一年来,我县新农合工作取得了基金安全运行,考核指标全面完成,筹资工作目标全面落实,医疗服务行为日趋规范,队伍建设不断加强的成绩,并得到了省市的充分肯定,被评为株洲市2010年度新农合工作综合目标管理考核红旗单位。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新农合办
   编:王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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