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眸2010】攸县人民法院突出了七个“关键词”

时间:2011-01-11 00:00:00    来源: 攸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编者按:刚刚过去的一年是“十一五”的收官之年,也是我县实现“五年倍增,争创一流”目标的跨越之年。在攸县县委和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团结一心,瞄准了“继续实施‘四大战略’,全力打好园区攻坚、城市提质、旅游开发‘三大战役’,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明确了‘民众幸福指数提高、城镇建设管理提质,经济社会发展提速”的总体要求。在实现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创造了不少令人瞩目的业绩,取得了许多不同凡响的成就。回眸2010年,旨在总结过去,展望未来。为此,本网特将从部分单位或行业采写、报送来的经验或做法,予以报道,以飨网友。
 

攸县人民法院突出了七个“关键词”

  2010年,攸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以提升形象为目标、以职能发挥为手段、以服务人民为己任、以队伍建设为载体、以科学管理为依托,为实现我县“五年倍增、争创一流”工作目标、服务“三大战役”、推进“三创四化”以及创建“平安攸县、和谐攸县、法治攸县”作出了积极贡献。

  其一:专项审判

  县法院紧紧围绕服务发展大局和民生大计,充分发挥审判服务职能,及时启动专项审判活动,切实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保驾护航。该院以县委“平安维稳安全保卫战役”活动为契机,启动了打击“十类犯罪”专项审判活动,共审结“十类犯罪”案件205件391人,参与2次公审公判大会,对10余名严重刑事犯罪分子进行了公开宣判,起到了张扬法制、威慑犯罪的打击作用;紧贴服务“两农”工作主题,借助涉农刑事案件专项审判活动,加大了对涉农犯罪的打击力度,共审理各类涉农刑事案件46件67人,挽回经济损失36万余元,为维护农村的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启动了“为全县计生工作提供法律保障”专项服务活动,出台了工作细则,该院干警先后3次赴广州、深圳等地开展了为期30天的计生专项活动,办结案件98件,收回规费381万元;开展了委托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出台了活动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加大了服务力度,有力地推动了委托执行案件的执行。

  其二:调解服务

  县法院以深化“调解优先、调判结合”为导向,在司法服务中注入更多和谐元素,尽可能促进各类矛盾纠纷的化解。民商事案件调解结案1303件,经调解撤诉283件,调撤率81.5%。认真参与“三调联动”网络建设,依托设立在各乡镇司法所的巡回审判联系点、院机关及人民法庭内设的人民调解工作室,与人民调解在制度、人员、工作上充分对接,全面整合调解资源,实现调解效应最大化。一年来,该院到辖区司法所指导、协助调解纠纷128起,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或执行62次,委托送达法律文书48次,效果明显。不断总结调解经验,全面推行“五个切入点”调解法和“即时调解、预约调解、上门调解、庭后调解、执行和解”“五步调解法”,坚持“三不、三坚持”服务方法(即当事人思想不通不急躁、思想反复不灰心、有过激言行不指责;坚持以法官真情打动当事人、坚持以亲友和基层组织劝导当事人、坚持以法律事实说服当事人),调解效应进一步显现。

  其三:便民服务

  县法院紧贴辖区广大群众的司法需求,将创新向司法服务全面延伸。认真推出院刊《攸县审判》,打造全新的沟通、服务平台;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完成了立案信访窗口的改建工程,夯实立案信访软硬件基础;不断创新立案服务举措,完善巡回审判等便民举措,继续开展送法下乡、巡回讲课、大走访等活动,全面推出“假日法庭”、“夜间法庭”、“田间法庭”、“圩场法庭”等特色法庭,为辖区群众搭建诉讼服务“绿色通道”。共通过“电话立案”、“邮件立案”等立案方式立案89件;组织巡回审判活动16次,审结案件356件;组织送法下乡、巡回讲课、大走访活动8次,发放宣传资料350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近1000人次,收集各类意见和建议800余条;特色法庭审结案件126件,调解率在85%以上,得到了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如民一庭专门为刘某等30余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启动诉讼“绿色通道”,免收诉讼费,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快调快结,仅用2天的时间,就妥善调处了该案,及时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网岭法庭司法服务工作得到了市委政法委领导的充分肯定,该庭被确定为全市政法干部培训班三个现场教学点之一。此外,该庭积极运用便民法庭方便群众诉讼的做法被刊登在了《人民法院报》上予以推广。

  其四:司法救助

  县法院严格执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认真落实诉讼费缓、减、免制度,对符合条件的缓、减、免诉讼费用涉诉当事人做到及时审查、及时减免;认真执行《司法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对病残群众、下岗职工、家庭困难当事人以及妇女、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保护,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针对困难群体的实际需求,积极开展专题维权活动和走访慰问活动,切实解决困难群体的后顾之忧。共依法为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34万余元,提供司法救助21万元,走访看望困难当事人16人次,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刑事被告人指定辩护15人次,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上门兑现执行款物8次,开展专项维权活动4次。如2010年2月20日,网岭法庭法官专程看望了因工受伤致八级伤残的困难当事人彭某和孤寡老人谭某,并分别送去了慰问金。

  其五:流程管理

  县法院加强了对案件质量的全方位监控,坚持承办人自查、庭室互查以及庭长、主管院长抽查和审管办“一案一评查、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讲评”的案件质量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审限跟踪、临界警示、催办督办等制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案件优秀率逐年增长,达99.8%。继续严格执行大案要案报告制度,全面加强领导领导督查、督办力度。认真落实县委关于绩酬挂钩的相关规定,修改完善了院绩效考核工作管理办法,推行工作实绩与经济利益挂钩,取得了较好的管理效应。全年干警之间绩效分差最高达到了3000分,有力地带动了全院各绩效指标的稳步提升;专门安排全年绩效排名前8名的干警赴云南昆明中院学习考察,大大激发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其六:能力建设

  围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活动,全面完成年度政治业务教育培训任务。加强在职培训,专门组织干警学习人民法官“公正、廉洁、为民”核心价值观,认真启动“学习竞赛日”活动,积极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庭审技能竞赛、审判实务研讨、业务讲评等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干警的综合素质和司法技能。如2010年4月30日我院审管办主任何卫华和民一庭副庭长文珠分别就法律文书的制作和侵权责任法进行集中授课和10月28、29日组织全院书记员及临聘人员开展了技能集中培训活动,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认真执行法律文书网上公布制度,法律文书撰写水平得到切实提升,该院刑事庭法官王蓉蓉撰写的法律文书在全省法院2010年度优秀刑事裁判文书评选活动中荣获了一等奖。积极开展学习考察活动,先后赴天心区法院、浏阳市法院等优秀法院考察取经,认真学习和吸收他们的先进经验。认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树榜样、立典型,以党建带队建,努力营造积极向上、奋勇争先的工作氛围,先后涌现出了带病坚持工作6年的优秀共产党员易小华等先进典型,为推动全院各项工作走上良性发展的快车道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其七:强化监督

  县法院不断强化接受监督的意识,着力构建内外互动的监督体系。主动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进一步完善了《关于邀请人大代表听审、评议案件专项活动实施细则》,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相关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向县人大;专题汇报了平安维稳安全保卫战役工作开展情况和法院工作报告半年执行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审、评议案件6场次,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有效提升庭审水平和干警队伍形象;认真完成人民陪审员换届工作,增选人民陪审员20名;注重司法透明,坚持回避制度,对从事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的法官的配偶、直系亲属名单登记在册,切实将审判权、执行权和诉讼代理权置于阳光之下;深入推进作风建设,专门出台“文明用语十条”,狠抓干警队伍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各项禁令,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先后回访案件当事人85人次,组织暗访活动6次,开展专项检查4次,办理群众投诉信件46件,未发现严重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没有一名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群众投诉也明显减少。切实有效的监督使人民群众看见法官的公正,感受司法的高效,见证法治的进步。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县法院
   编:胡颖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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