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攸县环境保护局将进行专项清查。具体做法是:
——对已经开工建设的项目,检查是否办理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相关审批手续。
——对已经审批的建设项目,核实建设地址、生产规模、生产工艺、污染物的种类和排放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等与原审批内容是否相符,检查污染处理设施的设计情况、开工建设情况、施工期防治污染措施的落实情况。
——对未审批的建设项目,责令限期补办审批手续并给予一定处罚;对已经建成但未验收的项目,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实行监察和监测联动,即在项目进行竣工验收监测时,实行同步监察,检查生产的稳定情况,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情况。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环保局 易颖淦
编:王飞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