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12-23 10:17:00 来源: 炎陵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经县合管局审核,大院农场有4位农民列为新农合大病“二次补助”对象,共计补助金额4000元。农场对4位“二次补助”对象进行了公示与监督,严格按“追补”的工作要求规范操作。12月24日上午,农场主要领导亲自将4000元补助款发放到农民手中,一位坎坪的补助对象感慨地说:“如今党和国家政策真好,对我们老百姓太关心了,通过两次补助,减轻了我家很大的经济负担,我真的从内心感谢党和政府对我们老百姓的关心与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