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酒埠江景区环境保护,掌握景区环境质量现状及今后的变化趋势,今年攸县环境保护局将景区环境纳入全县环境质量常规监测范围,定期在景区开展环境监测。攸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对风景区内环境空气、酒埠江水库水质、景区土壤、景区环境噪声等环境要素的监测结果显示,景区空气中二氧化氮达到了《环境空气质量》(gb3095-1996)一级标准,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达到了二级标准,景区环境空气质量为二级,空气质量良好;酒埠江水库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二类标准;土壤环境质量ph、总汞、总铜、总铅、总铬、总砷、硒等项目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景区环境噪声符合《区域声环境标准》(gb3096-2008)0类标准。环境质量监测表明,景区环境未受到污染,整体环境质量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