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县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会议会风通报(《政务督查》二0一0年第三期)

时间:2010-08-11 00:00:00    来源: 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第三期

 

二〇一〇年五月六日

 

关于全县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会议

会风通报

 

4月28日下午3:00时,县政府在县接待中心后栋三楼会议室召开全县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会议,主要是总结表彰2009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安排部署今年的办理任务。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蔡周良、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罗禧瑰、县政协主席陈光国等领导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按照会议要求,参会人员主要是2010年建议提案承办责任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办理工作人员。从参会的情况来看,44个承办责任单位大部分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都能及时到会,但也有少数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对此不够重视。分别是:县审计局局长孙楚南、渌口镇镇长刘力军、县市场管理处主任谭良因病未能到会,未履行请假手续;县司法局局长吴宏亮、县交警大队大队长文伟明、县监察局局长刘洪铭、县公路局局长田放顶、县农业综合开发办主任张立侃、县移民局局长易正根、县房产局局长晏品兼、大京风景区管委会主任李悟龙、地方海事处副处长肖学军等尽管因公务不能到会,但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现对以上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缺席会议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为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杜绝此类事件再度发生,今后,各单位务必遵守以下会议制度,切实改进会风,提高会议质量:

㈠ 严格会议请假制度。今后,凡是县政府召开的各类会议,明确要求参会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参加的,接到书面或电话通知后,要严格按通知要求参会。行政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无特殊情况不得委派副职和其他不明情况的同志代会,本人不在县内或其他重要原因不能到会的,必须向主持会议的县政府领导履行请假手续,得到允许后,方可安排熟悉情况的其他人员参会。未经领导批准擅自不参加会议或顶替参会的,一律视为缺席。

㈡ 严格会场纪律制度。所有参会人员要自觉维护会场秩序,集中精力开好会议。主动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或调到振动状态。与会人员不得中途退场,不准在会场内抽烟和来回走动。确因特殊情况需提前离开会场,要向会议主持者履行请假手续。

㈢ 严格会风监督通报制度。今后,县政府召开的各类会议,由县政府督查室对会风会纪进行监督,对不遵守会议纪律者视具体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并纳入政绩考核内容和作为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评优评先的依据。

会风反映作风,体现干部的政治素质、精神状态、敬业精神和工作责任感,是我们推动工作的有力保证。各单位要进一步严肃会纪会风,以良好的会风促进工作作风的转变,促进全县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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