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

时间:2010-07-21 00:00:00    来源: 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从本月起,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整体上调,其中市区最低工资涨至每月800元。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下发文件,公布上述标准。

  涨幅达31%

  文件规定,今年7月1日至明年6月30日期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整体上调,其中城市四区,即荷塘区、芦淞区、石峰区、天元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8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8元,云龙示范区参照城市四区标准执行。

  醴陵市、株洲县、攸县、茶陵县和炎陵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725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7.5元。最低工资标准中包括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

  去年,因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最低工资标准暂缓一年调整,因此我市现在执行的仍是2008年调整后的工资标准,城市四区最低61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7元;五县(市)最低56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6元。

  今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增幅大大超过往年,其中最高一档较上一年度上调27.8%,增幅在全国已公布最低工资标准的13个省(市)中居第二位。此次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涨幅达到31%。

  有喜有忧

  市人力资源市场捉供的招聘信息显示,我市各行业中,以餐饮服务员、保洁员和保安等岗位工资最低,大部分在最低工资标准线上徘徊。今年以来,由于用工紧张,相关企业大都调整了最低工资,涨至800元左右。

  在招聘信息中,市众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招聘的保洁员一职,给出的岗位工资只有750元,低于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该公司总经理陈建军表示,市内物业公司众多,竞争激烈,企业利润很薄,每月甚至要倒亏万余元。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后,无疑将加重企业负担,如保洁员岗位,将视情况上浮工资,但最高也只能给付850元/月。

  清洁工宾湘临称,每月610元的工资实在太低,员工多次呼吁加薪,但未能实现。此次最低工资标准上调是件好事,但最终能涨多少,还要看公司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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