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初,随着攸县人民法院新任的20名人民陪审员的相继上岗,该院人民陪审员换届工作已圆满完成。
2004年12月、2005年3月、2009年6月,攸县法院根据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以及最高院会同司法部联合制定的《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先后3次开展了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共选任了42名人民陪审员。在5年多的时间里,该院的人民陪审员切实起到了“裁判员”、“调解员”、“监督员”的积极作用,共陪审各类案件1852件,陪审率达99.5%,取得了非常明显的成效,得到了辖区群众的高度评价。
今年5月份,随着部分人民陪审员的任期结束,该院再次启动了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在院选任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该院先是借助网络、报刊等媒介向社会各界宣传人民陪审员的重要作用,公布了选任的条件和要求,然后由各乡镇主席团推荐或本人自荐,再通过该院政工部门会同县司法局对入围人员逐一实地考察和严格的资料审查,最后选择20人报县人大常委会任命。6月23日,根据该院提名,经攸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名新任人民陪审员获得正式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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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法院 汪明卓
编:晓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