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以“五定”推动基本药物制度改革

时间:2010-06-09 00:00:00    来源: 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年初,株洲县全面启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并以“五定”来确保这一利民、惠民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全县19家乡镇卫生院全部售卖零差价药物,药价整体下降43%,40余万群众得到了实惠。

  一是定时间。要求县内各医疗机构启动基本药物制度的时间必须按规定进行,只许提前,绝不允许拖后。

  二是定范围。凡是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中心,都必须严格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存在产权不明晰的医疗机构可暂缓实施,但必须拿出具体的时间表。

  三是定金额。认真做好财政补贴测算。实施药物零差价销售的单位的财政补贴严格按照标准执行,严防虚报、虚增套取国家资金的行为。

  四是定监管。监察、卫生、财政、物价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加强监管,保障零差价改革如数实施。

  五是定责任。参与基本药物制度改革的单位要加强协调,迎难而上,坚决完成任务。各单位“一把手”均为第一责任人,对工作开展不力、执行不到位的,将适时起到责任追究机制。

  按照基本药物制度改革的方案,全县药物零差价销售全面铺开,目前已发放财政补贴8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