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攸县打造“阳光计生”的调查与思考
李万郴
攸县曾经是保持了多年的省计生优质服务先进单位,但由于各种综合因素的影响,于2007年降为一类县,从优质服务先进行列出局。这不仅削弱了基层基础,造成干群关系失和,甚至成为障碍全省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合理均衡发展的重大瓶颈。如何走出困境,再创昔日辉煌?“阳光计生”工程的实施,让攸县计生工作踏上新的征途。
“阳光计生”使群众成为计生工作的真正主体
近年来,攸县直面工作中的不足与问题,在村务公开上狠下功夫,加强公示、考核、监督,强化责任追究,杜绝弄虚作假,通过群众监督、阳光运行来解决人口计生工作存在的现实问题,使群众成为计生工作的真正主体。
宣传先导、立体覆盖,扩大群众知情权。2009年,攸县各级预算投入计生宣传经费100万元,以户外公开栏这一传统载体为主阵地,统一制定了各村计划生育户外公开栏的具体内容,尤其重点建设了“106国道计生宣传百里长廊”、城区“生育文化一条街”、“20家农贸市场国策栏”。同时,以现代传媒新型载体为辅阵地,在政府网站设置人口计生专页,广播电视开辟人口计生专栏,运用短信群发和远程教育网络等媒介,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服务指南、生殖健康和生育关怀等信息纳入其中,定期更新和播放。做到了全力投入、全方位启动、全覆盖宣传。在人口计生系统,则建立和规范了村级计生活动室,公示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生育审批程序、办事指南、当年生育计划、出生情况、节育和孕检情况、计划生育主要工作目标。
评议恳谈、创建精品,扩大群众参与权。其一是大力推行网岭镇罗家坪村“村民恳谈会”工作模式,每年6月15日和12月15日“开门纳谏”,以“恳谈会”、“评议会”形式,对村级计生工作、计生工作者及其工作方式方法进行集中评议,形成互动。在各地的“恳谈会”上,村民们普遍提出要尽快兑现农村独生子女保健费,县委、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通过调研论证,及时出台了《独生子女保健费“直通车”发放制度试行方案》,县财政切块解决专项资金73万元,对全县1.2万多名独生子女父母,全面推行了独生子女保健费“直通车”发放。其二是因地制宜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创建活动,按照“环境优美、氛围浓厚、自治有力、功能齐全、网络完善、水平一流”的标准,重点培育了100个计划生育工作精品村。
创新举措,激发活力,扩大群众表达权。根据群众要求,各村“阳光计生”统一实行“五三四”制度。内容上坚持“五必须”:政策必须公开,程序必须公开,对象必须公开,结果必须公开,监督必须公开。形式上坚持“三到位”:信息公布到位,简便、灵活地向群众公开计划生育相关信息;名单公示到位,对群众最关心的生育证发放,奖扶对象等内容一律上墙公开;廉政公开到位,对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支两委等候选人执行计划生育情况,党员、干部、协会会员的计生工作职责,奖扶资金、“三结合”款项等事项,实行镇、村同步公开,实时监督。时间上坚持“四公开”: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重大事项随时公开。
畅通渠道、全程监控,扩大群众监督权。一是依托计生协会,实行自我监督。二是进村入户调查,开展全程监督。实行“三转”工作法,即:一切围绕目标转,一切围绕群众转,一切围绕基层转,坚持常年工作重心下移,进村入户,对村级计划生育工作进行现场指导,每个月确定一个专题,解剖几个村,形成一份调研报告。三是利用信访渠道,进行跟踪监督。把信访工作作为接受社会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开辟信访“绿色通道”。组织“百案评审”活动,组织专业人员和群众代表在全县随机抽检100宗社会抚养费征收案卷,进行评审,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执法能力,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作。
“阳光计生”推动基层民主管理创新发展
自从攸县踏上“阳光计生”新征途,以计生村务公开带动“阳光管理”,以计生民主评议推动“阳光服务”,以完善社会监督保障“阳光维权”,迎来了人口计生工作的新飞跃。2009年度,省政府对人口计生工作进行目标管理考核评估时,攸县又重新返回人口与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行列。更为重要的是,自从攸县开展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实施“阳光计生”以来,计划生育已成为群众参政议政的平台,实现了党群互通,干群互动,有力地推动了基层公共事务民主管理方式的创新发展。
激发了群众参与热情,降低了工作难度。以前,攸县计生战线的同志习惯于“干部发话、群众听话”的作法,普遍存在不想公开、不愿公开,甚至不敢公开的顾虑,由此引起部分群众对计划生育不理解、不知情、不参与。为解决这一矛盾,攸县对一些牵涉到群众利益的事情,先征求群众意见,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对于村民提出的一些实际问题,都认真研究,妥善解决。大大调动了群众参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也降低了计生工作的难度。
夯实了计生工作基础,强化了责任。攸县着力抓了村(居)委会计划生育工作网络阵地建设,在村(居)委会聘用计划生育专干的基础上,配备了组级计生指导员,按规定落实待遇,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在流动人口聚居地建立了计生协会和信息网络,推动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把完善农村计划生育服务体系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点工作之一,着力规划建设了一批标准化、规范化的乡、村计划生育服务阵地;实行党员干部包片、蹲组、到户的计生包干制度,促使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组户,做好人口计生工作。如网岭镇槐塘村以结对帮扶的形式抓计划生育工作,村党支部与每个党员签订了一份计生工作责任状,要求党员每人结对联系3-4户计生家庭,一年来,通过党员落实各项节育措施59人,两次以上未查环查孕对象销号56人次,使该村计生工作面貌大为改观。
融洽了党群干群关系,树立了良好形象。每个村都成立了计划生育村民议事会,有效监督村委会的政务公开情况。新市镇新联村党支部书记易福元深有感触地说:“过去,计划生育村务公开程度低,缺乏监督机制等问题,造成群众对干部不信任。通过村务公开后,群众对干部放心、信任,干部抓工作也顺心、有劲。”
减少了政策外出生,稳定了低生育水平。2009年全县共出生10642人,其中政策外出生人数比上年同期减少376人,符合政策生育率90.06%;征收社会抚养费2010万元,同比增加898万元。目前,全县一孩妇女面达54.5%,放弃或推迟再生育的夫妇8520对。
“阳光计生”促进现代公共事务管理方式的创新
攸县以计划生育村务公开为突破口,全力打造“阳光计生”,是对现代公共事务管理方式创新的探索与实践,带给我们许多有益的启示。
公共事务管理要与时俱进,勇于转型。计划生育过去主要依靠外部行政力量推动。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确立和社会主义民主的推进,对法治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要求与呼声越来越高。攸县的“阳光计生”契合了社会对现代政府法治、透明、民主的要求,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公共事务管理要以群众为主体,激发群众内在活力。打造“阳光计生”就是以群众满意为最高目标,充分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让老百姓积极参与、共同建设。通过“阳光计生”进一步加强了对广大农民群众的民主法治教育,使之不断增强民主法制意识,积极参与,实现自我管理。
公共事务的民主管理必须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因计划生育导致干群关系紧张、官民冲突的现象在过来的工作中时有发生。而“阳光计生”通过正确引导广大农民群众通过正常渠道表达利益诉求,依法有序地参与计划生育民主管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极大降低了计划生育管理成本,减少了不少潜在的对抗与冲突,必将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公共事务的民主管理必须统筹兼顾、整体推进。“阳光计生”的实践证明,公共事务的民主管理不可单兵突进,必须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相配套,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协调,与坚持为民办实事相结合,不断增强公共事务的实效性和兼容性,形成相得益彰、整体推进的格局。
稿源:新湘评论第7期
作者:李万郴(系湖南省人口计生委主任)
编辑:晓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