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上午,在攸县人民政府第五次全体(扩大)会议上,县长胡湘之作了《加强自身建设 塑造政府形象》的主题报告,其核心内容就是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打造高效型政府。会上,县人民政府还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政府办事效率的十条规定》,以制度的形式明确了行政程序,使政府及部门改进工作作风有章可循,提高办事效率有据可依。
正式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政府办事效率的十条规定》对政府发文、会议召开,甚至与会人员的发言时间等都有了明文规定。 譬如“政府每年发文不得超过100件,文件一般不得超过1500字”, “一般性会议只安排1名领导讲话,交流发言不得超过10分钟,主持人总结发言不得超过5分钟。专题性工作会议一般不得超过2小时”等严格规定,旨在让政府官员从文山会海中走出来,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具体工作中去。
“十条规定”还对实行工作预安和任务交办制度,基层、企业和群众申请办理的事项必须限期办理等事项提出了严格要求。政府工作落实到了哪一步,百姓的事情办得怎么样,这些事情都可以在建立的台帐中查询得到,真正确保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县委副书记、县长胡湘之在会上作《加强自身建设 塑造政府形象》的主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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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编:李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