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各企事业单位党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
经市委研究同意:
蔡溪同志任中共株洲云龙示范区工作委员会书记(兼);
肖青松同志任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曾艺军同志任株洲市商务局副调研员(试用期一年);
周孔明同志任株洲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工会主席(试用期一年);
沈柏兰同志任中共株洲市档案局党组书记(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中共株洲市教育局委员会委员职务;
陈梁同志任中共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免去其中共株洲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干部室主任职务;
霍志刚同志为炎陵县副县级干部;
朱建设同志为攸县正县级干部;
尹诺昂同志任中共攸县县委政法委员会书记,免去其中共攸县攸州工业园工作委员会书记(兼)职务;
吴爱清同志任中共攸县县委常委;
李子善同志任中共攸县县委常委、中共攸县攸州工业园工作委员会书记(兼)。
免去:
翟笃培同志的中共株洲云龙示范区工作委员会书记(兼)职务;
黄伟波同志的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副处级审判员职务;
颜建斌同志的中共攸县县委常委、政法委员会书记职务;
谭小宁同志的攸县人民政府副调研员职务;
陈建军同志的中共醴陵陶瓷科技工业园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陈小平同志的中共株洲市芦淞区委副调研员职务。
中共株洲市委
2010年1月29日
稿源:株洲政府门户网站
编辑:晓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