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致人死亡 刑事拘留追悔莫及

时间:2010-01-25 16:04:00    来源: 炎陵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1月22日晚上19时18分许,炎陵县十都镇青石冈村驾驶人黄某(男,26岁,持B2证)驾驶湘BX9216小型轿车,沿S321线由东往西行驶,行至炎陵县霞阳镇中团村路段时,与相对方向骑自行车的李某正面相撞,造成李某倒地严重受伤,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驾驶人黄某驾车驶离现场10分钟后返回事故现场。

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迅速派员开展现场勘查及交通疏导等工作。当办案民警赶到事故现场时,现场只有一辆严重损坏的自行车和路面遗留的一块号码为湘BX9216号的牌照。随后,肇事驾驶人黄某驾车返回事发现场,办案民警随即对驾驶人黄某进行询问,起初黄某狡辩说事发时是他弟弟开的车,但办案民警在肇事车内并没发现其他人,还闻到驾驶人黄某一身酒气。于是,办案民警立即将黄某送到医院抽血检验,黄某血液中酒精浓度竟达210mg/100ml,属醉酒驾驶。同时,交警联合十都派出所对其弟进行走访调查,经调查发现其弟事发时一直在自己家中,根本不在事故现场,在大量的证据面前,肇事驾驶人黄某终于承认是自己因酒后驾车发生的交通事故,并悔恨莫及。

目前,肇事者已被刑事拘留,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正在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