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局狠抓冬修水利工程监管工作

时间:2010-01-04 09:08:00    来源: 炎陵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近段时间,炎陵县水电局对已开工的冬修水利工程加大监管力度,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杜绝“豆腐渣”工程。

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水利建设领导小组,所有水利工程都明确1至2名负责人,工程负责人必须深入施工现场,加强施工管理,协调相关问题,每周汇报一次工程进展情况。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对冬修水利工程负总责;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法规、技术规程、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对工程质量负主要责任;监理公司、设计单位按照合同及有关规定对各自承担的工作负责;项目负责人对工程进行全程指导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责令施工方返工、整改或停工。水利建设领导小组对在建水利工程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凡被县水电局通报批评的工程,施工方处以工程造价总额1%的罚款(每次不低于5000元),且两年内不得承接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处以100-1000元的罚款。凡被市水利局通报批评的工程,施工方处以工程造价总额1%的罚款(每次不低于10000元),且永久性取消水利工程承包资格,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被通报表彰的工程给予一定的奖励。目前所有冬修水利工程都在紧张有序建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