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百姓的合法利益 写在侵权责任法通过之际

时间:2009-12-27 00:00:00    来源: 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新华网北京12月26日电 题:为了保护百姓的合法利益——写在侵权责任法通过之际

    记者 谭浩、顾瑞珍、邹伟     

    从医疗损害到交通事故,从高空坠物到产品质量损害,从网络诽谤到环境污染……面对发生在身边的侵权行为,人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使许多曾经为之困惑的人们有了一部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行动指南”,可以从中寻找答案。     

    侵权责任法:一部与每个公民息息相关的法律     

    医疗事故、产品责任、交通事故等典型侵权事件几乎每天都在发生——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7年,全国法院受理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案件98万余件,2008年达到103万余件。而2009年,“三聚氰胺索赔”“上海倒楼事件”“张海超开胸验肺”等侵权纠纷也成为公民维权热点……

    “从近年热点侵权案件中,每一个权利人都在通过不同的途径,寻求不同的方法,积极维护自己的权利。”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杨立新认为,与权利保护请求相对应的,是维权结果的不尽如人意。这与现有法律中有关侵权责任的规定较为分散、司法机关在法律适用上不一致有所关联。

    对于这部与自身权益息息相关的法律,人们的期待和厚望无处不在——

    12月5日,历时一个月的侵权责任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结束。中国人大网显示,至12月4日下午5时,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已征求到社会各界对该草案的意见2655件——

    “医学文书”一词含义过宽,建议修改为“病历”;

    医疗机构先行赔偿后有权向缺陷产品的生产者追偿;

    要细化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责任赔偿;

    ……

    在草案形成过程中,有关部门组织了一系列专家论证会,包括医疗、建筑等行业的专门讨论会,讨论方式则涵盖常委会、民法学术界、实务界、政府部门提出修改意见等多种形式。草案就这样在一次次修改中凝结出成果。

    尤其是侵权责任法草案经过二审、三审,已经深入人心,几乎人人都知道侵权责任法保护民事权利的重要意义。“事实上,起草侵权责任法的条件已经成熟。”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民法学专家王利明说,自民法通则颁布后,司法部门已经积累了20多年的实践经验,民法学界关于侵权责任法的理论研究也有所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