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全县文保单位负责人法律法规培训暨文物工作会议在攸县文物管理所举行。来自攸县黄丰桥宝宁寺、莲塘坳阳升观等20个文保单位的负责人和攸县文物所全体工作人员共计30余人参加了这次培训。
参训人员首先就文物保护工作的情况进行了交流,并积极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各文保单位的负责人还签订了2010年文物保护安全管理责任书。攸县消防中队警官向参训人员讲授了新消防法、重点消防单位的制度管理、古建筑消防、雷击的预防、突发火灾的呼救等知识,并现场演示了灭火器的使用方法。文物所法律顾问--攸县华安律师事务所黄律师为大家全面讲解了《文物保护法》及《湖南省文物保护单位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随后,参训人员还集中学习了《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及新颁布的《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此外,攸县文物所负责人对2009年攸县文博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对来年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强调要搞好文物保护工作须遵循安全及创新原则,正确处理好文保单位内部关系,当地村委会与乡政府的关系、服从文物、宗教等部门管理的关系,以便进一步做好长远规划及合理开发利用工作。

县消防中队讲课现场

消防灭火器使用操作演示

攸县华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到场讲课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图:文体局 吴嘉伟 陈前
编:刘爱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