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没想到,我们从海南来湖南移交安置伤残退役士官这么顺利,省、市、县三级军地有关部门协调顺畅,令人鼓舞。”前不久,在湖南省攸县民政局,海南省军区海口白坡干休所覃景标助理员连连道谢。
伤病残退役军人移交安置,是新时期部队面临的一个老大难问题。今年7月,国家民政部、财政部和解放军三总部联合出台《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规定》后,湖南省军区政治部积极协调省民政厅、财政厅、人事厅、卫生厅等9个部门,在全国率先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工作的通知》,以法规性文件的形式对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涉及的各个环节进行细化和明确,要求军地各级做伤病残退役军人感情上的贴心人、维护权益的代言人,确保不发生因政策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伤病残退役军人倒流部队、越级上访等现象。
文件规定,未经省级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拒绝接收安置对象,不得拖延移交时间,禁止收取标准外经费。同时,省级财政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对接收任务重、财政困难的市(县)给予补贴,增设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工作经费,确保移交安置工作落实。目前,今年移交入湘的60多名伤病残退役军人都得到了妥善安置。(袁建凡、罗 李)
稿源:解放军报
编辑:晓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