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是河南省邓州市的成功探索和实践,是健全村党组织领导和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着力点。对于在推行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排名落后的,县、乡党委书记在评优评先时将实行一票否决。 日前,株洲市下发在全市农村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通知。通知明确,凡是村级重大事务和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都要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进行决策和实施。 接到文件精神后,茶陵县各乡镇、村里充分发挥远教方便快捷、直观形象等优势,制作课件进行宣传,提高认识,促进“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开展。 “四议”即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和实施结果公开。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制定,村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制订;村集体资产购建与处理、集体借贷、集体企业改制,村机动地、林果基地及“四荒”地等经济资源的开发、承包、租赁、流转,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设施、机械等的经营、承包、租赁、出售、转让及费用的收缴和使用,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村组建设规划、土地征用及补偿分配、宅基地的规划、报批,优抚对象、低保户、五保户的确定,政府下拨和社会捐赠的救灾、救济、扶贫、助残等款物的分配、发放;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承包、经费筹集、组织、实施与管理及村集体大额资金的使用、支出等事项,都必须做到“四议两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