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为了确保残疾人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炎陵县残疾人联合会制定了《炎陵县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学生接受义务教育补助暂行办法》,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学生以及贫困残疾家庭子女进行了就读补助,今年全县在读的义务教育阶段的270余名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家庭子女每年都即将享受到寄宿生700元/年、通学生300元/年的就学补助,注入资金20万元。同时,炎陵县残联制定了《炎陵县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考入大中专院校补助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对考入大中专院校的贫困残疾学生给予一次性补助1000-3000元/人,;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一次性补助500-2000元/人,今年共有12名考入大中专院校的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享受到了此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