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攸县出台的《县属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正式施行,符合财政补贴参保条件的失业人员开始办理手续享受医保待遇。
据了解,此次《县属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正式实施,将所有县属企业改制失业人员全部纳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单建住院统筹,不建个人账户,个人应缴的大病医疗互助费由企业改制失业人员自行负担,个人应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县人民政府全额补贴10年,补贴期限从2009年10月至2019年9月。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文智深
编:袁志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