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颁布后,茶陵县强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精神,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是广泛开展了宣传培训。县政府常务会专门研究制定了培训方案,在全县分期分批分不同层次开展了中心理论组学习、举办专题培训班、单位组织统一培训等活动。 二是认真抓好了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和纠错工作。经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的,在《茶陵政报》上统一公布。未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规范性文件无效,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三是全面推行了政务公开。认真编制好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并编印成册发放供公众查阅;对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普遍关注的问题,如低保户、农村医保、城乡社保、扶贫资金、重大项目等内容在公示栏或媒体上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评议和群众的举报、投诉和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列入对乡镇和部门的考核。 四是深入落实了依法行政。对涉及公众重大利益、公众对决策方案有重大分歧,可能影响社会稳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重大行政决策,都事先向社会公布,并通过举行听证会、座谈会、认证会的形式广泛听取意见。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重点问题,如乱审批、乱处罚、乱收费、乱作为等进行严查,优化发展环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抓好了执法职责分解和执法责任确定,理顺部门之间的执法职责和权限,提高了执法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