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艳,茶陵县法院刑事庭副庭长,全市“十佳”法官中唯一的刑事女法官。进入法院15年,先后从事执行、行政审判等工作,所办案件无一发回重审、改判,件件堪称“铁案”。 命案背后,心系困难群众 每次经过县城云阳桥头,谭艳就会想起那起因大巴争坐引起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 去年8月3日晚,外地打工归来的茶陵县思聪乡青年王继祖,自株洲市区乘坐大巴回老家。途中,乘客郭艳姐妹俩抢占了售票员的座位,引发争吵。王继祖出言指责郭艳姐妹,郭艳姐妹扬言下车时教训王继祖,并电话联系谭香日、颜警军等8名青年在茶陵县城等候。下车后,郭艳指使谭香日等人追打王继祖,致使其伤重身亡。 王继祖死后,家中少了顶梁柱。当时,他2岁的儿子因患肿瘤需做手术,家中尚有80多岁老奶奶需供养,父母体弱多病,靠父亲捡破烂维持生计。 事后,谭香日、颜警军等被判死缓或有期徒刑,被责令赔偿王继祖家人32万元经济损失。然而,因被告人家境不好,只拿到4万余元赔偿。 见此情景,谭艳带头捐款,全院干警也纷纷解囊,加上民政部门的支援,解决了王继祖家人的燃眉之急。
【链接】 在外人眼中,谭艳也许是一个“铁血娘子”,今年1至7月就审理了52起刑事案件,其中不乏重大疑难案件。实际上,身为女性的谭艳,在惩处犯罪分子之时,也不遗余力地维护弱势群体的权益。 6次调解,促成父子刑庭握手言欢 村民云某在建新房时,与父亲发生争吵。推搡中,云父倒地,右耳膜破裂构成轻伤,云某的行为触犯了刑法。 此案经检察机关公诉,交由谭艳等人承办。谭艳认为,此案源于双方沟通不够和多年积怨,但血浓于水,若判实刑则不利于家庭和谐,故不放弃调解。于是,谭艳等法官与村组干部不厌其烦地上门给云父做思想工作。 谭艳还另辟蹊径,动员云父在外打工的女儿回家做工作,云某的儿子也代父向爷爷认错,最终用亲情化解了僵局。经过6轮调解,云父原谅了儿子的过失,云某最终被判缓刑。 【链接】 对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情节不是很恶劣的刑事案件的附带民事赔偿部分,谭艳坚持自愿、合法原则,抓住一切机会进行调解,以推动刑事部分审判,最大限度化解矛盾和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