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工业企业“特别保护期”政策正式出台

时间:2009-04-27 15:18:00    来源: 炎陵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4月24日,县委、县政府作出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全县工业企业实行“特别保护期”政策。在“特别保护期”内,各级各部门原则上对全县所有工业企业实行不检查、不罚款、不收费、不关停的“四不”政策,对全县货物运输车辆在炎陵境内出入原则上不检查、不罚款。合理调低园区内外规模以上企业的电价,严格执行增值税抵扣政策,积极推行各种贷款业务,加大电力、财税、信贷支持力度。成立工业企业协调服务小组,对各企业加强问题排查和生产调度,对影响企业生产生活的水、电、路、证等按事权限期解决,实行重大项目“一企一策”、“一企多策”,切实加强协调服务。同时,加快项目建设,促其尽快投产达产;强化监督查处,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市委副书记、县委书记李晖指出,该项政策出台的原则是有利于调动大多数企业特别是规模企业的积极性,有利于简易操作、快速见效,有利于顾全大局、保持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