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推出“期房抵押”新举措

时间:2009-03-20 10:08:00    来源: 炎陵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为贯彻《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株政发[2009]4号文件)精神,炎陵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近日推出了“期房抵押”新举措,决定从4月份起实行“期房抵押”公积金购房贷款,同时将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购房首付由原来的30%降为20%。过去,由于县内没有担保公司,“期房抵押”贷款只能在市区推行,给没有住房办理抵押手续的购房户,特别是乡镇干部和教师带来不便。这一举措的出台,将为首次购房户尤其是乡镇干部和教师购房提供便利,也将促进炎陵县房地市场的销售和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