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法律援助中心采取“四个一”促进法援工作

时间:2008-07-20 09:25:00    来源: 茶陵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为了更好的为弱势群体服务,茶陵县法律援助中心积极采取措施,不断促进法援工作。
  一、鼓励和支持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及法律志愿者发挥专业特长,自愿开展面向困难群众的免费法律服务,对办的典型案例及时宣传和上报,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二、建立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相衔接机制。以法律援助为主导,调动、整合发挥基层司法所和法律联络站点的力量,将调解作为法律援助的前置机制。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当事人法援申请,认为可以以调解方式结案的,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为当事人指派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援志愿者作为受援人的代理人直接进行调解,如对调解不服,另行法律援助。   三、加强法律援助联络员培训。2008年上半年,法律援助中心举办了人民调解员培训班,重点讲解了《法律援助条例》,说明申请的条件、受案范围、程序,针对实践当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以案例的形式讲解,使大家加深认识,增强业务知识。   四、与劳动、民政、残联工会等部门开展互动。实现信息资源联通共享,互相交流、学习,不定期获取困难群众弱势群体的基本信息,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