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引起轰动的茶陵云峰超市与众供货商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终于得以平息。通过法律程序,从起诉到结案,我院分两批仅用三天时间便成功调解结案并执行兑现93起涉众涉稳案件。在此次案件的处理过程中,我院始终坚持和谐稳定、案结事了的原则,以尽可能短的时间妥善化解双方纷争,近百起案件无一矛盾激化。这一案件给我们最大启示就是:赢得时间就是赢得稳定。 7月3日上午,一供货商得知云峰超市的法人代表携巨款逃匿、出现严重信用危机后,因担心云峰超市到期不能给付货款,便派车派人要拉回自己的货物。消息迅速传开,其他债权人也蜂拥而至,要拿走自己的货物或以货物抵债,井然有序的云峰超市突然间秩序大乱。一些老板只好报警,公安和城管立即赶到现场,对云峰超市予以控制,秩序暂时得以维持。下午,众供货商情绪激昂,群体赶到我院,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此案牵涉双方当事人多达九十余人,不及时处理势必影响社会稳定,为此,院长霍志刚亲自督阵,主管副院长李长春领衔带队,组织民一庭、腰陂庭、下东庭、立案庭、法警队、办公室等部门联合组成云峰超市纠纷应急处理大队,全面展开调处和执行工作。立案庭迅即启动立案审查程序,只要符合立案条件即予以受理,并依法贴出公告,告知债权人法院已将供货商与云峰超市的纠纷纳入司法程序,债权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到我院立案庭登记债权,在法院处理期间不得发生哄抢物品行为,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由于此案双方人数众多,事关稳定,县委政法委非常重视,当天下午组织召开法院、公安、城管联席会议,确定由法院为龙头,公安、城管协助,全力以赴依法稳妥处理这次涉稳纠纷。按照联席会议精神,我院立即组织当事人各方进行协商,云峰超市先提出两套方案:一是供货商放弃以前债权,对现有的寄售货物拖回,如果同意这套方案可以优先执行;二是供货商保留对以前债权的起诉权,拖回现有的寄售货物。该两套方案立刻得到了供货商的同意。该案的解决在朝着好的方向发展。 7月4日上午,债权人排队到法院立案、申报债权,情绪已趋于稳定,我院也相应加大了立案庭的力量,迅速进行审查;与此同时,迅速组织人马对云峰超市的鲜货、速冻食品进行先行处理,最大限度地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利益。7月5日上午,民一庭、腰陂庭、下东庭组成三个小组,在本院第一法庭召集供货商与云峰超市签订了第一套方案,并发给执行兑现顺序号。当天下午立案庭、民一庭、下东法庭和腰陂法庭等全体人员到云峰超市组织执行。虽然天气炎热,而且是周末休息时间,但干警们没有一个有丝毫埋怨,兢兢业业一直工作到晚上。尽管劳累一天,但看到51起纠纷案结事了,社会因此而少了一份不稳定因素,疲惫又为喜悦所冲淡。 7月8日下午,又有42家供货商来法院起诉,我院当即审查立案并召集当事人协商签订了第二套方案,随即再一次组织了立案庭、民一庭、下东法庭和腰陂法庭的全体干警到云峰超市监督执行。整个执行过程,可以用两个字来形容,那就是“繁”和“累”:42个案件集中执行,每一个数字每一件物品都要认真核对,工作在考验着干警们公心、耐心和细心;由于人数太多,空调已基本不起作用了,而且还要楼上楼下不断跑来跑去,几乎每一位干警衣衫全部湿透;不停地解释、指挥,由于用嗓过度,很多干警们的声音都嘶哑了。通过一个下午的奋战,42起纠纷当天即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