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严格纪律把好抗震救灾物资募集和管理

时间:2008-05-29 15:24:00    来源: 茶陵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为切实加强对抗震救灾物资的募集和管理,茶陵县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求,积极行动,创新实干,狠抓救灾款物进出关,确保救灾款物真正用于灾区,用于受灾群众。截至目前,全县对200余万元捐赠物资的募集和管理,未出现任何违法乱纪问题。
  
  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地震牵动着革命老区茶陵人民的心灵。该县县委、政府号召全县人民踊跃捐款捐物,支援灾区同胞的同时,严肃纪律,加强对救灾物资的接收和管理工作。一是严格规范物资募集。要求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组织募捐活动时,必须向社会公开名称、地址、银行帐号以及接受捐赠情况,并将募集款物及时上解集中接收中心。二是严格救灾物资接收。由县民政局指定专人负责捐赠物资的集中接收。接收时,要求详细登记、分类造册,确保帐务清楚明晰、手续齐备。三是严格救灾物资管理。救灾物资集中接收后,由县民政局牵头负责救灾物资的清库,捐赠物资分食品、物资、药品等类别进行管理。四是严格救灾物资出库。要求所有物资出库必须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未经同意的,任何人不得私自调配和处理。五是严格责任追究。县纪委监察局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抗震救灾物资募集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要求募集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对非法募捐、骗取民众钱财的诈骗行为,协同公安机关坚决予以打击;对贪污私分、虚报冒领、截留克扣、挤占挪用救灾物资等行为,迅速查办,从重处理;对失职渎职、疏于管理、迟滞拨付救灾物资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或致使救灾物资严重毁损浪费的行为,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该县纪检监察、民政、财政、审计等机关和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既分工负责,又密切合作,已形成监管合力。各种救灾物资的募集和管理规范有序,无违法乱纪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