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以来,为促进全县干部队伍素质、能力、作风的加强,营造良好的投资、干事、创业环境,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茶陵县针对全县实际,本着五原则,通过五途径,采取五办法着力惩处干部懒、散、庸行为,解决干部队伍中不作为、缓作为、乱作为和不会作为的突出问题。
五原则,即:一是教育为主。强化教育管理,以正面教育引导为主,组织处理为辅,强化党性教育、作风建设和业务能力培训,辅以必要的组织处理警示教育干部。二是防治并举。建立健全制度完善、纪律严明、奖惩分明的干部管理体系,不断创新机制和制度,预防和治理并举,注重制度的落实,建立起干部不懒、不散、不庸的长效机制。三是重点治理。严肃党纪政纪、强化监督检查,惩处干部懒、散、庸行为,解决干部队伍中不作为、缓作为、乱作为和不会作为的突出问题。四是科学考核。针对党务、行政、技术职务等不同类型的干部,确定科学的考核标准和体系,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公平公正的调整、选拔、任用、惩处干部。五是综合评定。采用个人自评、干部互评、群众测评和领导评定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通过组织评议和民主测评,在准确掌握干部德能勤绩廉的基础上,以考核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和工作实绩为主,全面评定干部。
五途径,即:一是行政效能监察。充分发挥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的职能作用,把政府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群众的举报投诉作为发现问题的主渠道。二是明查暗访。相关部门相互配合,随时随地对全县干部懒、散、庸和不作为、缓作为、乱作为以及不会作为行为进行明查暗访,主动发现干部中的平庸行为。三是舆论监督。以各类新闻媒体为主渠道,鼓励引导媒体善于和敢于发现问题、直面问题、揭露问题,弘扬先进典型,鞭挞不正之风。四是民主评议。县纠风办每年组织开展1次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评议员以及企业、村(社区)代表等被服务对象参与的行风评议活动,排出名次,结果通报全县。五是考核考察。通过日常考察、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干部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发现并激励有思路、有业绩、有作为的干部,识别工作不力、表现平庸的干部。
五办法,即:一是谈话告诫。对懒、散、庸和不作为、缓作为、乱作为以及不会作为的干部首先由组织进行诫勉谈话,本人作出书面检查。受到谈话告诫的干部,在当年干部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二是通报批评。对受到谈话告诫后仍无改进,或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达到整改要求的,给予一定范围的通报批评,且在干部年度考核中不得评为“称职"等次,并扣发年度目标责任奖的50%。三是暂缓提拔。对受到告诫、通报批评后工作仍无明显改进的,3年内不予提拔使用。四是辞职辞退。对懒、散、庸和不作为、缓作为、乱作为以及不会作为的干部,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损失者,给予建议引咎辞职或辞退处理,其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对全县群众评议机关作风活动中,连续2次排名倒数第一的,单位主要领导辞职。五是法纪处理。对构成违纪违法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处理。惩治干部队伍中的懒、散、庸行为严格按照“发现问题、核实情况、研究认定、申诉复核”四个程序进行。
茶陵县着力惩处懒、散、庸行为以来,干部作风好了,老百姓办事方便了、快捷了,全县经济实力日益增强,招商引资成效明显,重点工程进展顺利,新农村建设有序推进,社会保障不断完善,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各项工作都上了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