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完善公共财政管理制度 对“长官意志”说不

时间:2008-04-12 10:32:00    来源: 茶陵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2007年以来,茶陵县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按照建设公共财政的要求,建立健全公共财政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公共财政的管理,避免和杜绝行政事业单位收支的任意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敢对“长官意志”说不。
  
  推行和完善部门预算制度。制定《茶陵县行政事业财政综合预算管理办法》,把行政事业单位的收支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完善预算编制方法,实行“零基预算”,细化预算科目,制定定员定额标准,严格界定各种经费的支出范围。
  
  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健全国库单一帐户体系,取消行政事业单位收款过渡帐户和经费拨款帐户,相应开设纳入国库单一帐户体系的财政专户和零额帐户,将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帐体系管理。2007年以来,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共审核、批复用款计划494笔,办理支付业务1263笔,支付资金2379万元。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党政机关、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以及由政府授权行使收费或罚没职能的事业单位和其他公共机构,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由财政部门会计核算中心对日常帐务统一进行核算。行政村帐户实行委托乡镇代管制度,由乡镇经管部门对村级日常帐务统一进行核算。至目前,全县359个行政村的村帐全部实行了委托代管。
  
  完善行政性收费制度。制定《茶陵县一次性收费管理办法》,全面清理现有行政收费规定,对不合法收费项目予以取消,对现有收费项目中一些不再属于政府管理职能的收费,转为经营性收费,按国家有关经营性收费政策进行管理。保留的行政性收费,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和票款分离制。2007年以来,该县对各部门继续实施的县级312项行政许可项目和38项保留的非许可项目以及涉及17个部门的37项收费项目进行了严格规定。
  
  为维护政策法规的严肃性,该县纪委监察局组织有关力量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执行公共财政管理制度情况展开监督检查,对违纪违规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查处。2年来,共查处县民政局等8个单位私设“帐外帐”和滥发财政资金问题,涉及违纪金额100余万元,对7名党员干部给予了党政政纪处分,对3名科局级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